北京典谟律师事务所王誓华律师和孙源律师接受“陕西版孙小果”第一上诉人郭华建的二审委托,担任郭华建的二审辩护人,经过二审长达21天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审理,足可以看到本案是一起一审程序严重错误,事实认定严重错误的案件。
案件进入再审后,在之前错误的程序之上,充斥着无期限的补充侦查,以及补充侦查过程中的诸多违法。
更加遗憾的是,负有监督义务的检察机关彻底失守,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完全丧失,甚至充满了助纣为虐的味道,才使这个案件所有程序在“一锅粥”的状态下磕磕绊绊走到今天。
这起被包装的“孙小果”随着二审庭审的继续,真相会慢慢展现出来。
文/王誓华律师
自2026年3月23日起,我作为郭华建的二审首席辩护律师,参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网络恶意炒作成为“陕西版孙小果”的郭华建等人故意杀人案的二审庭审。
截至2026年4月29日中午休庭,除去法定节假日,本案二审非法证据排除审理持续了21天。
在二审庭审前,本案一审五位被告人中的三名上诉人的辩护律师,针对案件存在的非法证据的相关问题,提交了数十份申请,在律师们的强烈坚持下,陕西省高院不得不在N次庭前会议后,决定二审开庭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其中,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关键证人及专案组多名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辩护律师的发问。
案件背后层层叠叠的程序违法与实体造假乱象,一点点被暴露出来。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刑辩律师,我经办过无数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但此案从侦查、起诉、审判(一审)的混乱无序,堪称全国罕见,是彻头彻尾无视程序正义、践踏法律尊严的典型案例,整个司法程序乱作“一锅粥”。
这起原本发生在新疆的命案,在调取不到原始指定管辖的文书下,怎么就来到了陕西??!并且三次交由延安市中院一审。
一起经之前两次审理且已经生效执行判决的案件,在没有出现新的证据之下,居然又在数年后莫名其妙地被延安市中院决定再审?再审后,延安市中院极其错误地“退回补充侦查”,延安市检察院又极其错误地函告延安市公 安 局进行“补侦”,如此本不该进入再审程序的“侦查”就这样荒唐越权进入审判阶段,而且“补侦”了两年多。严格意义上,负责补侦的延安市公 安 局成立的4.8专案组现在还在工作着(出庭JC如是说),补侦期限在本案中荡然无存。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补充侦查的相关规定在本案中被完全无视、形同虚设。
在违法补充侦查期间,网上被不断炒作渲染的公开案件,用虚假的舆论绑架案件。二审开庭时,变成了“占坑”旁听,限制旁听,沦为变相的不公开审理,且在庭审中,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更是当庭撒泼、辱骂辩护律师来要挟庭审,真可谓为制造的虚假案件保驾护航。
奇怪的事情还有很多。
例如,全案共有一百多盘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但提交到法庭的仅有60余盘,且没有一盘是完整的同步审讯录像。尤其令人震惊的是,郭华建等多名上诉人在同录中从没有说的话,违法补充侦查后制作的笔录里却有言之凿凿的记载。
比如,延安市中院决定再审后,在事隔20年的新的讯问笔录里出现了案发时郭华建对死者说:“你给老子装死,死哈老子给你抵命”这句话。但为何这句话没有出现在案发当时的证据中?要知道,当年案发的时候可是有上百名群众围观,为什么当年没有一个人作证郭华建说过这两句话?
突破法律底线的是,延安市中院决定再审本案以后,就凭补侦的讯问笔录中捏造的这两句话,认定郭华建有意图指使他人杀人的主观故意。——这完全是“黑白颠倒”,人为制造假案。
针对此种情况,为了维护各上诉人的权利,还原案件真实情况,我在二审开庭时当庭申请对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原始存储介质进行证据保全,并要求调取封存等……
还有很多违法或者虚假情形,不一而足。
总之,简单的讲,实体事实的虚假,是由程序的违法铺就。本案出现的程序违法花样之多,数量之众,在我辩护过的案件当中实属罕见。不夸张的说,本案可谓是侦查违法,审查起诉违法,审判违法行为的集大成者,咱们慢慢道来。
二审只有依法公正改判,拿掉强加在第一上诉人身上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给予所有五名被告人客观公正、符合事实的判决,促使本案得以公正解决才能案结事了。否则,本案必将是作为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的典型案例,留在历史为所有法律人及社会公众所审视和讨论。
本案下次庭审定在2026年5月7日,请大家关注,共同监督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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